挑挑食 食品安全聲明
一、誰對您負責
您在挑挑食購買的餐點,是挑挑食股份有限公司向合作商家進貨後,以挑挑食名義出售給您。您的交易對象是挑挑食,餐點的安全與品質由挑挑食對您負責,包括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之商品責任。您不需要自己向商家求償;挑挑食處理後,再依與商家的合約向商家追償。
二、合作商家上架前的四道檢查
| 檢查 | 內容 |
|---|---|
| 1. 合法資格 |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衛福部「非登不可」系統線上查驗);已辦商業登記者另查登記資料 |
| 2. 人員 | 從業人員每年健康檢查證明;完成挑挑食食安必修課並通過測驗 |
| 3. 場所 | 上架前實地訪查(冷藏冷凍溫度、生熟分離、清潔、病媒防治、洗手設備等),之後至少每年一次;接獲食安申訴時得不預警訪查 |
| 4. 書面承諾 | 簽署合作協議與〈商家食安承諾書〉,承諾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
三、包裝、標示與封緘
每一份餐點由商家在交付前完成包裝與封緘,並標示:品名、製造日期及時間、建議食用期限、保存方式、致敏物質、商家名稱與食品業者登錄字號。挑挑食只在外袋加貼品牌標示,不拆封、不分裝、不改標。封緘破損時請勿收下,並透過 App 回報。
四、請您留意的保存與食用方式
即食餐點請於取餐後 2 小時內食用;未立即食用請冷藏,並依包裝標示之期限食用。
請依包裝或商品頁標示之保存方式保存。未依標示保存所生之變質,非屬商品瑕疵;但這不減免挑挑食依法應負之商品責任。
五、過敏原
商品頁與包裝上的致敏物質資訊,由商家提供、挑挑食審核後揭露。資訊如有錯誤,由挑挑食對您負責。若您有嚴重過敏,下單前請詳閱商品頁,並可在訂單備註說明;商家無法確保避免交叉接觸時,挑挑食會在製備前通知您,您可免費取消。
六、產品責任保險
挑挑食已就平台銷售之餐點向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保險期間自 2026 年 9 月 29 日中午 12 時起一年;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 200 萬元、每一意外事故新臺幣 1,000 萬元、保險期間內最高新臺幣 2,000 萬元。保單號碼:(保單核發後公布)。詳見〈保險資訊揭露〉(FK-LS-002)。
七、發生食安疑慮時,挑挑食會怎麼做
24 小時內指派專人與您聯繫,協助就醫與保留證據(餐點、包裝、單據)。
立即暫停該商家相關商品販售,並依法通報衛生主管機關。
通知同批次可能受影響之消費者。
依〈退款與取消政策〉全額退款;您因此所受之損害,由挑挑食負責處理與賠償,並協助保險理賠。
申訴於 15 日內處理完成。
八、通報管道
| 管道 | 內容 |
|---|---|
| App | 訂單頁「回報問題」或左上角選單(☰)→「客服中心」 |
| customer@gofooky.com | |
| 電話 | (待公布) |
本聲明不排除您依消費者保護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他法令所享有之權利。
| 項目 | 內容 |
|---|---|
| 企業名稱 | 挑挑食股份有限公司(Fooky Ltd. Co.,) |
| 統一編號 | 90365938 |
| 代表人 | 謝孟傑 |
| 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 20 號 5 樓 |
| 客服信箱 | customer@gofooky.com |
| 客服電話 | (待公布) |